黄岩岛究竟是谁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4浏览次数:494栏目:海洋权益

    黄岩岛对峙事态已持续数周,迄今没有解决的迹象。相反,每天还传出各种矛盾升级的新动态。两国民众的情绪也逐渐升温,在南海“打一仗”的呼声也高昂了起来。
    相比起更易引发民族情绪的钓鱼岛,黄岩岛的名气没那么大,民众对其并不是太熟悉。有些人看南海的地图,甚至觉得“黄岩岛离菲律宾怎么这么近”,因而产生对其主权归属的困惑。事实上,许多民众对南海主权、九段线以及“共同开发”等概念都有些误解。但既然要爱国,就应当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黄岩岛属于中国的依据是什么

    在黄岩岛问题上,“自古以来”有点勉强

    与钓鱼岛问题有所不同,黄岩岛其实并不像钓鱼岛那样,中国人拥有大量的历史文献,证明是中国人率先发现并命名以及利用了这个岛屿。在通常说明黄岩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时,提到的都是“1279年,元代著名天文学家郭守敬奉旨进行‘四海测验’,在南海的测量点就在黄岩岛”。不过,这个测量点是根据郭守敬留下的观测数据推算出来的。按学者李金明的说法,反推的结果是,当时的测量点是在西沙群岛一带,若允许有1度左右的误差,则可能会落在黄岩岛。但究竟是否真的在黄岩岛,并无有力的资料证明。
    然而此后六百多年,中国文献对黄岩岛的描述出现真空。如果在长达六百年的时间对一个岛屿都没有任何描述的话,那么中国在这段时间对这个岛屿有多少实际的控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有可信的证据表明中国渔民到过这个地方附近打渔。
 
    二战前后,民国政府将黄岩岛纳入版图

    1935年,民国政府开始对南海诸岛有了主权意识,其设立的水陆地区审查委员会公布的南海诸岛132个岛礁沙滩中,包含了黄岩岛,但名字用的是西方人命名的斯卡巴罗礁,作为中沙群岛的一部分列入了中国版图。1947年10月,在林遵收复南沙之后,民国政府在南海地图划上了著名的十一段线(后成为九段线),声明线内的岛屿均为中国拥有主权,并把斯卡巴罗礁改名为民主礁。此后新中国继承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1983年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对外公布“我国南海诸岛部分地名”时,将黄岩岛作为标准名称,同时以民主礁为副名。在中国的官方地图中,均将黄岩岛标为中国领土,不间断地在广东省、海南省的管辖下。并且,中国政府关于南海诸岛主权公告和声明中均指出黄岩岛领土主权属于中国。
    民国以来中国政府对黄岩岛主权的声索,都属于效力较强的证据。
 
    菲律宾的说法站不住脚

    菲律宾与黄岩岛更近不是拥有主权的理由

    菲律宾总统发言人巴瑞肯2000年说, 黄岩岛是菲律宾领土的一部分, 因其位于距离吕宋岛125海里处, 而距离中国大陆将近1000海里, 距离海南岛600海里, 因此“中国对于这座岛礁的主权立场,缺乏历史与法律基础”。在地图上,黄岩岛与菲律宾确实很近。然而,在国际法上,邻近并不能够作为领土主权取得的依据。国际上,某国在其邻国海岸附近拥有岛屿的事例很多, 但它们从不因地理位置的接近而改变岛屿的主权归属。例如澳大利亚的圣诞岛, 距离澳大利亚大陆有数百海里, 而位于印尼爪哇岛20海里之内, 但它并不因邻近而属于印度尼西亚。再如希腊在爱琴海有350 多个岛屿, 其中有些就分布在土耳其海岸附近, 最近的甚至不到1海里。
    菲律宾声称对黄岩岛拥有主权的另一借口是, 黄岩岛在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之内。1997年底, 菲律宾前总统拉莫斯曾说过:“菲律宾有勘探和开发黄岩岛资源的主权, 它是在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之内”。这个说法违背了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即海权基于陆权,只有先证明黄岩岛的主权是你的,才能说明黄岩岛附近的海洋权利归你,而不是反过来。然而,菲律宾无法证明黄岩岛的主权是他的,因为多年以来菲律宾的地图上根本就不包括黄岩岛。

    菲律宾最大软肋,自己国家的重要地图不包含黄岩岛

    菲律宾在黄岩岛主权问题上的最大软肋就是:在几份关键性的文件上,黄岩岛都没有归入菲律宾的领土范围内。包括旧殖民者转移主权性质的1898年的巴黎条约、1900年华盛顿条约,以及1930年的美英会谈、1935年菲律宾宪法、1961年共和国3046号法令等。这些条约和法令以明确经纬度和折线的形式都详细地列明了菲律宾的地界。黄岩岛都不在这些地界之内。甚至在上世纪80、90年代以及21世纪的菲律宾地图,很多还不包括黄岩岛,甚至明确把黄岩岛排除在领海界线以外。直到1997年,菲律宾才突然声称拥有对黄岩岛的主权,这已经在中国首次声明对黄岩岛的主权60多年后了。
    正如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指出的那样:“菲方曾明确表示黄岩岛不在菲领土范围之内,后又出尔反尔,对中国黄岩岛提出非法的领土要求,违反了有关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详细]
    因此,综合对比来看,中国比菲律宾无疑更应该拥有黄岩岛的主权。

    为何南海主权屡屡被挑衅,却还主张共同开发

    对南海九段线民众存在一定误解

    在南海争端中,民众经常存在一些误解,最大的误解就来自中国地图专门辟出一块的“九段线”。很多人认为,这九段线以内的区域,不管是岛屿还是海洋,均属于中国的领土或者领海。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九段线并不是国境线,也不是未定国境线。在国际法上,也不可能把这么这么一大块与多国毗邻,并且是国际重要水道的水域全部作为一个国家的内海。
    从民国开始,虽然各个学者认识有所不同,但九段线的基本意思是岛屿归属线。就是说,中国方面认为,九段线以内的岛屿的主权都是属于中国的。按国际法,围绕每个岛屿12公里以内的海域组成了领海带,其他水域只是毗邻区和专属经济区,并不是领海范围。由于这些岛屿的专属经济区和各国海岸的200海里经济区产生了重叠,所以出现了海域权益争端。当然,对于九段线包围的这片水域,也有学者解读为中国具有特殊权益的“历史性水域”。但不管怎样,即便按照中方的主权观点,中国也不能排除其他国家开发南海油气、渔业资源的权利。而由于各个岛屿实际上被不同的国家控制,权益海域划分自然是遥遥无期。所以,南海各方都曾答应过“共同开发”这一原则,然而,越南等国出尔反尔,独自开发油气资源,是违背当初承诺的。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国际海洋争端的普遍做法

    但除了南海之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争议海域在国际上是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在双边争议海域。在泰国湾,马来西亚就和泰国达成协议,搁置争议50年,共同开发海洋资源。日本和韩国也东海达成过类似协议(但该协议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


    如何看待菲律宾方面欲把黄岩岛提交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对黄岩岛问题没有管辖权

    菲律宾近日多次声称,要搜集中国“欺负”菲律宾的证据,把黄岩岛问题交给国际法院。这种做法只是一厢情愿,很可能只是为了故意引起国际关注。《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规定,国际法院对当事国行使管辖权,只有在有关国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行使。另外,就岛屿主权而言,《海洋法公约》也无法提供法律管道以解决南海诸岛的主权争议。关于海洋疆界的划分,也除非一国接受或是争端各方协议将该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庭, 国际海洋法庭也对此不具有强制管辖权。

    但国际法院未必不是将来解决领土争端的选项

    中国在处理和他国的国际争端时(除经济方面的争端),一般都坚决排斥第三者裁判。理由是认为这种争端一般都是政治性争端。因涉及国家主权问题,不适宜用裁判解决,故称为“不可裁判的争端”;法律争端因只涉及法律解释和适用,常可用裁判方式解决,故称为“可裁判的争端”。与其把争端交给若干个“不知道政治倾向”的专家,不如牢牢自己把握。这种认识让中国成为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中唯一一个完全排斥国际法院管辖的国家。谈判协商成了中国解决国际争端唯一的选择。
    不过,这种做法和国际社会的法治化发展趋势是不相称的,虽然中国曾利用双边谈判解决了陆地上许多划界的问题。但在复杂的南海问题上,就未必如此了,当争端方在实质问题上分歧太大,谈判反而会加深双方的分歧认识,拉大双方的距离,这对争端的和平解决反而不利。适时适当地允许第三方介入在某些情况下反而有利于争端的和平解决,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

    结语

    在现代社会,南海问题并不是武力可以轻易解决的,除武力之外,国际法也是一个重要的武器。

 

                                                                      来源:腾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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