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一届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马倩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189

各教学单位:

为大力表彰在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激发教师教学热情,鼓励更多教师投身本科教学,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一届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及标准

依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海大教字〔201516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凡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完成所聘岗位本科教学工作且成绩突出的教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本科教学优秀奖的评选:

(一)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在创新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式等方面成效显著,同行教师和学生评价高;

(二)积极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三)在指导学生进行生产(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工作中,创新实习组织方式,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水平高、实习效果好。

已获得第十届本科教学优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组织初审,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所在单位,教学单位公示(需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15前将候选人推荐书及相关材料,连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qma@ouc.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材与课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行远楼339室)、西海岸校区学院报送至综合体南楼219室。

教务处对教学单位推荐教师材料 进行审核,组织答辩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组审议。

四、表彰奖励

本届本科教学优秀奖将评出一等奖不超过3名,奖励金额为每人5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3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0,奖励金额为每人1万元。

联系人:马倩     联系电话:66782529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pdf
   
2.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3.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10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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