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海大教字〔2015〕170号)(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第八届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教学的教师。
2、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高校教龄在15年以上且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在本校累计工作时间5年以上,近3学年(2020年8月至2023年7月)面向本科生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课时/学年(以上数字均含本数在内,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0日)。
3、其他条件依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推荐名额:原则上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任务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
2、推荐程序: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考核、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表等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教师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本科教学工作组审议。
四、报送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仅上报电子版)。
3、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师风范、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的证明材料1套(PDF文件,仅上报电子版)。
4、课堂教学录像视频1套(20-25分钟,mp4,编码h264,可采用小插件“格式工厂”转化格式)。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学部、各学院(中心)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hangdong@ouc.edu.cn(视频可用优盘报送),同时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行远楼33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栋 联系电话:66782624
附件: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2015年修订)》.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