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海大教字〔2017〕55号)及《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本科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规定》(海大教字〔2015〕1号)的规定,已结业的学生可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现将2023年夏秋季学期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2022届、2023届已结业学生。
2.申请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课程,应是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构成最终成绩的课程。实验课、毕业论文(设计)、体育课及实习实训等无试卷考核的课程,不属于可申请返校重考的课程。
二、申请时间
1. 2023年夏季学期课程重考申请提交时间:2023年8月19日-2023年8月25日17:00前
2. 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重考申请提交时间:2023年8月19日-2023年9月22日17:00前
三、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课程申请表》(附件1),在截止日期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温馨提示:各位同学提交电子版申请后,请及时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确认相关材料是否已经发送成功。)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核实学生填报的信息,着重落实“学号”“选课号”“课程名称”信息是否准确。
2023年8月29日前,将2023年夏季学期重考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学籍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和学生申请表交至学籍科343室;
2023年9月27日前,将2023年秋季学期重考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学籍科邮箱,纸质版汇总表和学生申请表交至学籍科343室;
教务处汇总申请后,将在教务处网站公示结业返校重考申请情况,请相关同学关注并确认课程信息是否正确。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本科学生结业后返校重考的规定(海大教字〔2015〕1号).doc
教务处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