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学校决定启动第四届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师。
2. 已获得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关爱学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 长期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高校教龄在15年以上且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在本校累计工作时间5年以上,近3学年(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面向本科生实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课时/学年(以上数字均含本数在内,统计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3. 其他条件依照《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执行。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1. 推荐名额:原则上各院(系、中心)推荐1名(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任务的学院可推荐2名)。
2. 推荐程序:各院(系、中心)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推荐名单需经院(系、中心)办公会讨论决定。各院(系、中心)专家考核、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表等材料至教务处教学规划与研究科。
四、报送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1份,签字盖章,同时上报电子版。)
2.《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4,仅上报电子版。)
3. 集中反映候选人教师风范、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PDF文件)。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院(系、中心)请于2015年10月 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yk@ouc.edu.cn,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规划科(行远楼339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关鹏 电 话:66782624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教学名师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教务处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