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发布时间:2015-09-01浏览次数:1481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2014级本科学生开始,我校只为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在校期间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为其颁发辅修证书(辅修证书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而不再颁发双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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