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样外审的通知

【2015】05-8号

发布者:实验实践教学科发布时间:2015-05-05浏览次数:5951

各院系(中心):

为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海大教字[200681号)文件精神,现就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样外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审范围

请各教学单位抽取各专业毕业班级中学号后位为004014044064074084094104114144294的学生(附件1)毕业论文(设计)书面稿一份及电子稿,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审登记表》(附件2),与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一并于5181700前送到教务处实验实践教学科。论文(设计)电子稿及抽审登记表的电子稿请同时发至zhaochanglin@ouc.edu.cn

二、抽审论文(设计)装订、格式要求

1.抽审的论文(设计)书面稿简装即可,不需硬皮装订。要求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打印,包括封面、任务书、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六部分,论文封面、任务书及内容不得出现学生的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和致谢词。

2.抽审的论文(设计)电子稿以“姓名-学号-论文名称”做为文件名,内容包括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三部分。目录必需由word自动生成,“目录”两字独占一行;“参考文献”四字独占一行,一条参考文献没有结束时不能回车换行。

三、抽审结果反馈

教务处将于63日前将专家反馈意见转交学生所在单位。

四、论文修改与答辩

1.有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样外审成绩低于60分、选题质量得分低于12分、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得分低于18分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2.指导教师要督促、指导有关学生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认真做出修改;对于首次抽审意见不符合参加答辩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重新完成后,学校将送交有关专家再审。

全部论文答辩(包括抽取外审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须于610日前完成,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须提前一周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changlin@ouc.edu.cn

联系人:赵常林

联系电话:66781676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审学生名单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审登记表




教务处

201455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审学生名单.xls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审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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