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2014]213号

发布者:综合科发布时间:2015-01-04浏览次数:373

全体本科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精神,促进大学生英语水平的全面提高,激发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主办,天仁报业集团英语辅导报社、考试与评价杂志社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有意报名同学请填写《“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见附件),到大学英语课程(包括大学英语高级课程)的任课教师处报名。报名费:30元。报名时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

  二、参赛时间及形式

  (一)初赛时间:初赛定于20154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举行。

  (二)决赛时间:决赛定于20155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参加决赛的学生从初赛学生中按初赛成绩择优选拔,按初赛人数6%的比例录取决赛名额。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构建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其中听力均为30分。为使广大师生熟悉本竞赛的题型和内容,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于竞赛通知下发之日起将样题公布在《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同学参考。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本次竞赛设四个国家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分别依据我校初赛人数的1.5%3%评选。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

  (二)获奖证书: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宣传表彰:获特等奖的师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66787311

  后续相关事宜请继续关注教务处网站。


附件:“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xls

 

 





外国语学院

2014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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