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开阔学生学术视野,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校际合作协议,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春季学期继续选派全日制本科生台湾友好高校交换培养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2级、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注:每人限报一所大学,不可兼报。 二、选拔条件 1.思想素质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优良,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 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4.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 5.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住宿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2000-3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三、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应选修符合学籍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课程要求的16-25学分台湾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修读的非本专业课程只能作为选修课学分进行认定。 2.派出学生享受所申请学校交流学生的相应待遇,须遵守我校和申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前必须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并进行学期注册。 4. 派出学生在台交流学习期间需自己承担住宿费,本校住宿费不缴纳,暑假离校前须办理本校床位腾退手续。 5. 学生往返旅费、赴台证件办理费用、书籍、保险、生活费、住宿费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并携个人履历到所在院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17:00。 2.请院系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10月20日11:0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学生履历报学校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hanghuili@ouc.edu.cn,联系人:张慧丽,联系电话:66782731。 3. 教务处负责审核申请表和计算学业成绩平均分,并会同台湾事务办公室、学生处于10月21日下午组织面试遴选,选拔结果由学习成绩与面试成绩综合确定并推荐给交换学校,经交换学校同意接收后,报请学校批准后派出。 4. 派遣名单一经确定,即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并通知各相关院系。 5. 获得资格的同学到台湾事务办公室(行远楼352)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不接受电话咨询,对于项目内容如仍有疑问,请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
五、获得赴台交流资格的同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成绩单2份 2)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3)在读证明1份; 4)证件照片4张; 5)保险单一份(确定赴台交流的学生才需办理)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境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申请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2015秋季对台交换生项目一览表 附件4.交流院校申请指南 教务处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