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审批管理办法》,经学生个人申报,教务处审批,王飞等61名2010级本科学生符合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资格,经研究决定,批准上述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院系通知有关学生务必于2014年9月2日16:00前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领取《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单》,并按手续单所列明细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于9月4日16:00前将手续单交回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逾期未交回手续单者,符合结业规定的按结业处理,符合肄业规定的按肄业处理。
办理地点: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联系电话:66782731
注:延长修业年限学年的学费按原年级收费标准缴纳;如休学,可在办理复学手续时向财务处申请退回休学学期学费。
中国海洋大学2010级本科生准予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学生名单(第五批)..xls
教务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