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海洋大学 第一届“中加特奖学金”的通知
为激发工程学院学生刻苦学习、潜心钻研的热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国海洋大学设立“中加特奖学金”,资金来源于青岛中加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奖励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结合《中国海洋大学“中加特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第一届“中加特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用于奖励工程学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 奖学金总额为每年10万元,每年奖励20人,研究生10人,每人6000元;本科生10人,每人4000元。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基本条件;
2. 2020-2021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在2020-2021学年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中,科学文化素质排名位列班级前50%;
4.当学年接受其他奖助学金资助金额少于5000元(包括当学年评选出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研究生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生活俭朴,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3.学习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取得1项(含1项)以上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须属于本学科领域并以中国海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期刊收录的学术论文(含中文核心、EI、SCI);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已用于获得其他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三)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1. 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评选程序
1.11月3日前由班级负责人提交申请材料。
2.11月3日至11月4日,“中加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初审,确定公开答辩名单。
3.11月5日组织答辩,初审入围的学生向“中加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陈述个人申请理由。
4.答辩结束后,“中加特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讨论决定获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并报校“中加特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提交材料
每班最多可推荐1名同学申请。
各班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3日12:00前由班级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通知申请人进入QQ群666529038:
1.本科生需提交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及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纸质版,按获奖时间排序,右上角注明姓名、学号、班级及与原件是否一致)。
2.研究生需提交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附件2(电子版)、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及荣誉获奖证明材料(纸质版,按获奖时间排序,右上角注明姓名、学号、班级及与原件是否一致)、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zyq@ouc.edu.cn,邮件主题为“中加特奖学金-本/研-班级-姓名”。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团委B302郑英琪处。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中加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中加特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郑英琪
电话:0532-66781551
邮箱:zyq@ouc.edu.cn
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