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我校海洋科学及有关学科的拔尖研究生,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未来海洋学院-亨通海洋奖学金”、“青建·未来海洋奖学金”,资金来源于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1. 未来海洋学院-亨通海洋奖学金
奖励学院研究生学员25人,共20万元。其中:特等奖1人,2万/人;一等奖3人,1.5万/人;二等奖 6人,1万/人;三等奖 15人,0.5万/人。
2. 青建·未来海洋奖学金
奖励学院博士生学员共5人,每人1万元,共5万元。
二、评选条件
1.未来海洋学院-亨通海洋奖学金
(1)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未来成为杰出科学家的培养潜力。
(4)原则上,具有署名未来海洋学院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申请人优先。
2.青建·未来海洋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
(2)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未来成为杰出科学家的培养潜力。
(3)原则上,具有署名未来海洋学院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的申请人优先。
三、评选办法
1.评定小组:学院成立以业务副院长为组长、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相关领域杰出专家等为主要成员的评定小组,以院领导和办公室秘书为主要成员的材料审核小组。
2.申请和审核: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提交“未来海洋学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有关证明材料。经评定小组初步审核筛选后,确定入围答辩的申请人。
3.评定方式:采取公开答辩、评委专家现场打分方式,结合专家打分和申请人综合情况,确定获奖候选名单。特别优异者可同时获得“未来海洋学院-亨通海洋奖学金”和“青建·未来海洋奖学金”。
4.公示:获奖候选名单公示3天。在公示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奖励资格:
(1)申请奖励时弄虚作假者。
(2)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者。
5.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中国海洋大学“未来海洋学院-亨通海洋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青建·未来海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并颁发奖学金。
四、公开答辩要求
1.答辩时间:每位申请人汇报4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2.答辩方式:采取PPT汇报。
五、其他
获奖学生在申请本奖学金时提供的学术成果和其它证明材料,在符合学校相关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同时适用于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卓越奖学金等学校各项奖助学金的申请。
六、材料提交
申请人请于11月4日(周五)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奖励荣誉证明、期刊论文等)交至学院408室,电子版以“未来海洋学院奖学金-姓名”命名,发送至afo@ouc.edu.cn,逾期者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