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应做到把支部党建工作及时、认真地向上级组织报告。报告内容及要求:
1、报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单位职工群众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培训情况,以及党内外群众的思想动态情况。
2、报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情况。详细报告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向上级组织申请发展指标名额。
3、报告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党建载体活动的具体情况。并认真听取上级组织的批评指导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4、向上级组织或新闻媒体报告支部党员或单位职工群众所做的好人好事或取得的突出的工作成绩。
5、报告突出事件。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6、根据党建具体事件情况酌情采取当面口头报告、文字材料报告、电话应急报告等多种形式,力求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