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全省教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2. 目标任务。结合一流大学建设目标和学校中心工作,根据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和需求,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2023年底前实现学校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更加扎实深入,党的创新理论更加入脑入心。二是教育培训效果更加显著,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纪律作风进一步过硬、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谋海济国守初心、立德树人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三是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加健全,集中培训常态化,日常教育更加规范。
二、工作措施
3. 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党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每年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持续发布每月党员组织生活学习参考,列出推荐必读书目和篇目,编印《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引领作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研究阐释,形成一批党员教育特色课程,推出一批高质量教学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4. 突出培训重点。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重点围绕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5. 严格学习要求。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党组织开展的集中培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档案,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档案,依托山东e支部完善党员学习电子档案。(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6. 丰富培训形式。坚持党员自学、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相结合,完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用好党员教育现场教学基地,灵活运用讲授、研讨、模拟、观摩等教学方法,推广实施“小剧场教学”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常态化开展“发现榜样”活动,用好学校优秀党员案例开展典型教育。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海大党建”微信公众号,发挥各二级党组织现有平台资源,精准推送党员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各二级党组织)
7. 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学校每年组织至少2期二级党组织书记“对标争先”交流会,1期二级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暑期党性教育培训班,1期专职组织员培训班,1期本科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二级党组织在新任党支部书记就任的半年内对其进行任职培训。开展党员全员培训,各二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举办1期党员培训班,2023年底前普遍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三、组织保障
8. 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组织部、党校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9. 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学校党校建设,探索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建立二级党校,完善党校基本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努力把党校建设成为干部教育中心、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中心、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中心。探索建立开放式的党员教育师资库,选聘一批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员教育讲师。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完善学用功能。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在校内外打造一批“中国海洋大学党员教育基地”。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用好留存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干部培训经费组织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和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完善需求调研制度,通过问卷调查、谈心谈话、大数据分析方式,精准掌握师生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
10. 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微党课大赛,打造党员教育培训优质课、精品党课,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鼓励党员制作原创性党员教育音频、视频、图文等课件作品,对优秀课件作品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11. 加强学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各项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党校要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责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12. 严格跟踪问效。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校、各二级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