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现将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条件、资助标准
1、评审范围
2021-2022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本学期以10月6日困难生库为准)。
2、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认定为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积极参加义工工作或志愿服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或暂停资助: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2)申请助学金时谎报瞒报、弄虚作假的;
(3)退学、休学的;
(4)生活奢侈、铺张浪费;
(5)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
3、资助档次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一等4000元/年、二等3500元/年两档;海大助学金资助档次分为一等35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两档。2021年秋季学期发放50%。
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学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分配助学金名额,其中各单位国家助学金一等的名额覆盖特殊困难学生人数,国家助学金二等和海大助学金一等覆盖困难学生人数,海大助学金二等覆盖一般困难学生人数。
三、评审流程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0月13日12点前登录“学工在线”向学部提交申请,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学生核对完善自己在学工系统中的银行卡号,有误请及时修正。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的已开卡能正常使用的中国银行卡号。
联系人:崔凯歌 电话:66782990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