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0届本科毕业班:
为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非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2020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并且必须按照《关于采集2020届预计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及说明》要求成功报送生源;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我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在历年素质测评等级评定中思想评定均为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奖学业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
(七)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主动面向西部和基层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各班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自主申报,将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同学在班级内进行民主评选,排序后填写附件2上交。学院将根据名额确定最终名单。
(二)各班请在班主任老师或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组织民主评选,评选结果在班级内需公示2天,公示无异议后请确定的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应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若弄虚作假或态度不认真将影响个人评定。
(三)各毕业班请于2020年1月3日(周五)15:00前将:
(1)《2020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班主任老师签字审核后上交);表格中顺序即为推荐顺序,请各班一定注意!
(2)推荐人员《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电子版)
(3)历年成绩表原件(纸质版)。
一并报学院进行二次审核,以班级为单位,纸质版交至信北A410两位带班辅导员老师处,电子版打包反馈至xxxyjiuye@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院综合审核后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发放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由学校最终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四、未尽事宜,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6785905
附件2: 2020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