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9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简介
奖学金名称 | 届次 | 资金来源 | 奖励金额(元/人) | 奖励人数 |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 第九届 | 中国银行 | 5000 | 5 |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第九届 | 青岛银行 | 5000 | 3 |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 第五届 | 王东升先生 | 2500 | 5 |
二、参评范围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学金名称 | 参评年级 | 培养层次 |
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 2018级、2017级 | 硕士生、博士生 |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2018级、2017级 | 硕士生、博士生 |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 2018级、2017级 | 硕士生、博士生 |
三、参评条件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二)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条件同(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三)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向所在院(中心)提出申请;
(二)各院(中心)成立评选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五、材料提交
(一)电子版材料:(邮件以“姓名+所在系+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命名)
1.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请于2019年11月1日早上8:00前发送至邮箱xxxyzz2016@163.com。
2.填写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表一并发送至邮箱xxxyzz2016@163.com。(将以此表作为答辩名单依据)
(二)纸质版材料:
请将《申请表》(附件1/2/3)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11月1日中午11:00前交至学院北楼A415袁老师处。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社会奖学金评选统一评选一学年内大部分(非全部)的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后具体发放奖学金时间不定,请申请同学周知;
2、本次社会奖学金评选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申请,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3、本次社会奖学金允许同学们同时申请多个奖项,可准备多份申请表但证明材料准备一份即可,所有同学只有一次答辩机会,原则上不允许同时获得多个奖项;学院将统一组织答辩,以同学们学术科研成果排序以及最终答辩成绩为依据进行评比,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4、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评奖。
联系人:袁瑜
联系电话:66785902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