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选聘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6-25浏览次数:876

为加强新生日常教育管理,信息学院将继续选聘优秀本科生担任新生辅导员助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62017级信息学院本科生

二、基本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 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善于沟通交流,组织协调能力强;

3.学习成绩优良(35%之内),能保证足够时间精力辅助辅导员工作。

三、选聘名额

物理学

1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1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

电子信息工程

1

通信工程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保密管理

1

海洋技术

2

四、选聘方式

请有意者填写附件,于630日前将电子版以“姓名-专业年级”命名发送至738389185@qq.com

五、辅导员助理工作细则

1. 认识所带班级同学,每学期至少与所带班级同学进行一次逐一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了解他们的状态、遇到的问题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 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班会或班级活动,并自主组织一次主题班会;

3. 每周查一次宿舍,重点抓男生宿舍玩游戏及卫生情况,发现三次玩游戏或卫生不合格及时报告学院团委;

4. 每周抽查两次课堂出勤率,重点抽查专业课及数理化类课程,点名未到满三次及时报告学院团委;

5. 对发现的有沉迷游戏迹象、多次点名不到、心理存在问题的同学,及时谈话了解情况,了解班级内家庭经济困难等需特别关注的学生的具体情况,为每位同学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定期追踪其学习、生活、心理等情况,并及时向团委老师和班主任进行反馈;

6. 春季学期初,辅助团委老师做好本班学业警示学生谈话、撰写所带班级学业情况报告、寄送学业困难学生成绩单等工作,并在学期中积极关注、跟踪了解学业困难学生情况,作好记录;

7. 每两周一次例会,报告本班的查寝、出勤率、谈话等情况;

8. 学期末组织班内学业困难学生集体自习,记录出勤率;

9. 学期末撰写总结报告,分享个人在班级管理中的经验教训及存在的困惑。

六、其他

1. 视辅导员助理的工作量和完成度发放勤工助学工资。

2.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66782203

信息学院新生辅导员助理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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