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8-10-22浏览次数:75

本科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54号)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9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民主评议、班主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填写申请表。

2.各学院(中心)认真审核,并将初选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四、其他说明

1.名额分配

基准名额计算方法:以教务处提供2015年入学且目前仍在校学生为基准进行计算,各班可推荐名额如下,由学院审核后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班级可推荐名额
物理5
光科7
电工9
电科9
通信9
计16
计27
计37
海技17
海技26
保密5

2.时间安排

1022——1026日:各班民主评选,公示无异议后,1026日上午11点前班主任签字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纸质版交到信北A410带班辅导员处,逾期不再受理。各班评选出的毕业生“学工在线”提交申请

1026——1029日:学院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学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3.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注意审查。

4.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所在学院(中心)名额,但须经过个人学生在线申请、班级和学院统一逐级审核公示后上报

联系人:栾杰,联系电话:66782990

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doc

附件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