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校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精神,按照我校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安排,现启动创业实践项目的征集与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层面直接面向本科生实施的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该计划的一个类别,旨在鼓励和引导在校生通过参加创业实践提高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1、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一定的创业能力,对创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2、必须组队申报,团队成员一般为3到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每个团队只能选择1名本科生作为项目负责人。
3、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同一项目的推荐、日常管理、经费报销工作由项目所在院系负责。
4、 申报项目的团队应配备一名校内导师,校内导师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聘请或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
5、根据规定,每名学生限参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创新训练项目(教务处主管)和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主管),如发现重复申报者将取消其该年度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的市场经营计划;
(3)拥有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基本资金或融资途径;
(4)经各院系报送已列入学校创业项目库的项目。
2、经费申请
项目经费预算要客观、科学、合理,是今后项目经费使用的重要依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场地租赁、培训学习、管理咨询、广告费、低值易耗品、耗材、软件、书籍、办公用品、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费)、论文发表、资料印刷、资料检索费等,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规定。
3、完成期限
学校按照宽口径原则立项。项目周期为2年,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项目第一年运营期的实际状况给予后续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按照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4、其他
(1)项目立项后应注册公司,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运营,学校将提供工商注册相关服务,公司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定期报送经营状况等相关数据。立项一个月内不能完成工商注册的,将取消立项资格。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海创服务站”服务指南,为创业团队提供资金、场地、税务、金融、法务等全方位服务,详见http://career.ouc.edu.cn/news/151558549193020251.html。
三、申报程序
申请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于5月18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二份,需提出推荐意见、学院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信息学院北楼A415,电子版发送至xxxyjiuye@163.com,报送不及时、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者不予以受理。
三、项目可行性论证
学校统一组织创业实践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获准立项的项目将予以公示。立项后学校将给予资金支持,顺利结题后将为参与学生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并颁发结题证书。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及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
联系人:栾杰 电话:66782990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