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创业项目库信息的通知

文章来源: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次数:61

为引导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切实提升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创新创业大生提供精准帮扶,现需各学院报送本单位创业项目库信息,作为创新创业指导和扶持的基础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 创业项目库背景
        大学生创业项目库是掌握学生创业情况基础库,发掘和培育优质项目的资源库,是推优参加各类比赛和活动、申报国创项目、入驻孵化基地等进一步实践的种子库。定期报送创业项目库,实际上是对各学院创业项目进行定期普查、梳理、建档,便于学院和学校掌握学生创业发展状况,更好地给予帮扶并指导实践。
        二、 报送信息类别
        由全体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校友创办的工商注册五年内的企业;运营相对成熟的校园工作室;初始阶段的创意项目团队。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创意团队: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创业的实践团队(含在校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内未工商注册的大学生创业实体)。
        2.初创企业:注册时间在三年以内的企业。
        3.成长企业:具有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注册五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重点扶持项目:以信息、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为主;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开发成本较低,适合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
        本类别属于重点引导扶持项目,在“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三个类别中均有涉及,需由学院老师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并单独列出,原则上不超过本院项目总数的30%。重点关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运用学校科研成果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的研究生群体。
        三、 创业项目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库将作为各类创新创业帮扶的基础数据库,各类核分、资助、补贴、扶持、评奖原则上均从进入学院项目库满半年的项目中进行选拔评定。学院应为项目推荐、联系合适的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一对一提供咨询指导。入库项目可享受:
        1.免费参加创新创业培训;
        2.在校本科生按教务相关规定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3.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一年房租减免政策
        4.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
        5.推荐到青岛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三年内减免房租政策;
        6.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协助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7.为符合条件的项目协助办理20-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8.免费代理工商注册,并提供法律、税务、财务、管理咨询、人事代理、知识产权申请等配套服务。
        四、 提报要求
        1.请各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个人或团队,提交以下材料:
        (1)各创业团队信息表(见附件1
        (2)创业团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已工商注册的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项目负责人需是我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创业团队如涉及了几个学院的学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统计。团队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项目参与人信息,作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依据;毕业五年内校友由在校就读学院报送。
        3.创业项目库信息每半年报送一次,时间节点为5月和11月,其余时间不接受项目库信息更新。本次报送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2:00前,µç×Ó°æ²ÄÁÏ·¢ËÍÖÁxxxyjiuye163.com,纸质版送至信息学院北楼A415。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摸底调查工作,避免由于漏报对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面掌握学生创业实践的情况;同时对入库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成长记录,及时了解并反馈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精准扶持,共同解决并帮助其良性发展。
        联系人:栾杰      联系电话:66782990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团队信息汇总表.xlsx

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团队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