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攻略(如有变动,请以团委通知为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64

6月份离校生:

6.19(8:30—11:30,13:30—17:00),各团支部集体到大活中心会议室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此之前,须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请等庄老师具体通知。

6.20前,未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中行)还款协议》毕业生到中国银行青岛市南第二支行签订该协议;

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在校区总服务台清款(智能卡支付)还书,遗失书籍须办理赔偿,参照图书馆主页《图书赔偿管理方法》;

6.23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证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收齐加盖纪念章后留予本人作纪念。若证件丢失,需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至学院存档保留,并且学院写明情况、汇总名单,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生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各研究生毕业班请等具体通知。

6.24前,宿舍文明检查员(近期会发通知让各班上报)到各楼值班室领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离校手续单》,按离宿手续单完成要求后,凭手续单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门(北区7号楼一楼)办理离宿手续。

6.24院系发放户口迁移证。

6.25院系发放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针对党员)。

学校召开201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届时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26—6.27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毕业生到毕业生指导中心(行远楼辅楼)领取报到证;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毕业生离宿检查验收,宿舍文明检查员留守办理;

若智能卡有余额,请于这两日下午16:00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用户接待大厅办理校园卡销户退款业务。其他时间,请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学生宿舍楼21号)办理。若智能卡无余额,无需销户。考取本校研究生,可单独于9.11前到后勤集团财务部办理退款销户。

7月份离校生:

6.16—6.17毕业考试不合格,符合办理延期、结业、退学者,请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343)办理相关手续。

7.7前,毕业生在学校统一安排下,在校区总服务台清款(智能卡支付)还书,遗失书籍须办理赔偿,参照图书馆主页《图书赔偿管理方法》。

7.16—7.177月份期末考试合格,确认可毕业者,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学生证注销手续;

7月份期末考试不合格,符合办理延期、结业、退学者,请到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343)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符合结业按结业处理,符合退学处理。

7.17下午(13:30—17:00),各团支部集体到大活中心会议室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此之前,须以院(系)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证。

7.20毕业生到所在院(系)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到所在生活区公寓管理部办理离宿手续;

到毕业生指导中心(行远楼辅楼)领取报到证;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以院(系)为单位持毕业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源自院党委组织部网站)到行远楼455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集中办理。

若智能卡有余额,请于此日下午16:00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用户接待大厅办理校园卡销户退款业务。其他时间,请到后勤集团计财部(学生宿舍楼21号)办理。若智能卡无余额,无需销户。考取本校研究生,可单独于9.11前到后勤集团财务部办理退款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