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2018-2019学年校内“四助”学生的通知

发布者:王硕发布时间:2018-08-22浏览次数:473

全校各相关单位及全体本科学生:

2018-2019学年校内“四助”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即日起可公开招聘“四助”学生。招聘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为确保新生有充足的时间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2018年秋季学期“四助”工作的招聘原则上不面向2018级新生。

二、工作时间

2018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2月31日,2019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9年3月4日-6月15日。

三、招聘要求

    1.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要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

    2.学生每人限从事一项工作。

3.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工资为10/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在线”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一个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5个岗位。为保证各位同学的按时完成面试和审核,请需要申请四助的同学在830前完成学工在线四助申请。

2.单位招聘:各单位根据需求择优录取,面试由各岗位负责人自主安排并告知学生。招聘工作结束后,烦请各岗位负责老师将所负责的岗位录取学生以邮件形式在93前告知学院四助工作负责人牛曼竹,邮箱:1123425978qq.com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中途更换四助学生,需在系统“工作状态”处注明“离岗”,在“岗位学生管理”模块点击“新建”,输入学号添加新上岗学生。

3.用人单位需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4.各单位93日前完成招聘,学生910日上岗。工资从910日开始计算。学生每月25日之前自评工资。特殊情况是今年9月和10月工资合并计算,学生1025日自评9月和10月两个月的工资。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学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的形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的养成、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请各用人单位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

联系人:牛曼竹   电话:66782990

邮箱: 1123425978qq.com

全校各相关单位及全体本科学生:

2018-2019学年校内“四助”岗位已经确定,本着学有余力、自愿申请、扶困优先、育人为本的原则,各用工单位即日起可公开招聘“四助”学生。招聘工作通过“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为确保新生有充足的时间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2018年秋季学期“四助”工作的招聘原则上不面向2018级新生。

二、工作时间

2018年秋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2月31日,2019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9年3月4日-6月15日。

三、招聘要求

    1.本着扶困优先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中,要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不低于50%

    2.学生每人限从事一项工作。

3.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上岗不超过30小时;工资为10/小时,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例如危害生命安全的抢险、救灾、救生等。

四、招聘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在“学工在线”了解各单位招聘信息,选择有意向的岗位点击“申请该岗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一个学生最多可同时申请5个岗位。为保证各位同学的按时完成面试和审核,请需要申请四助的同学在830前完成学工在线四助申请。

2.单位招聘:各单位根据需求择优录取,面试由各岗位负责人自主安排并告知学生。招聘工作结束后,烦请各岗位负责老师将所负责的岗位录取学生以邮件形式在93前告知学院四助工作负责人牛曼竹,邮箱:1123425978qq.com

 

五、工作要求

1.按照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用人单位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

2.中途更换四助学生,需在系统“工作状态”处注明“离岗”,在“岗位学生管理”模块点击“新建”,输入学号添加新上岗学生。

3.用人单位需根据学生出勤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者酌情降低岗位薪酬。

4.各单位93日前完成招聘,学生910日上岗。工资从910日开始计算。学生每月25日之前自评工资。特殊情况是今年9月和10月工资合并计算,学生1025日自评9月和10月两个月的工资。

勤工助学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力补充,对于学生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的形成、勤劳俭朴的良好品行的养成、综合素质的提升和完善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请各用人单位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做好岗位管理工作。

联系人:牛曼竹   电话:66782990

邮箱: 1123425978qq.com

附件:校内“四助”学生招聘情况汇总表.xlsx

                                  20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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