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在2018届毕业生中聘任校友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5浏览次数:55

毕业班

为进一步构建校友联系网络,拓展校友工作平台,学校决定继续2018届毕业生中聘任校友联络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配合本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请各各班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修订)》(附件1)的相关要求,抓紧做好推荐工作,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请6月5日(周二)19:00·´À¡ÖÁ925776878qq.com。

二、根据学院推荐名单,经审核确认后,学校将择机举行2018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聘任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修订)

2.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毕业生校友联络员推荐表.xlsx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校友联络员聘任办法(修订)

 

第一条 校友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和财富。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加强校友之间、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络沟通,搭建有效双向的互动平台,更好地构建校友联系网络,促进学校和校友的共同发展,学校决定自2014年起,聘任优秀应届毕业生担任校友联络员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友联络员的基本要求。

(一)数量要求:

本科、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班,每个自然班设置名校友联络员。

(二)聘任条件:

1.担任校友联络员的同学,原则上在校期间应担任过班长或者团支部书记等职;

2.具有较强的爱校、兴校、荣校意识,热心校友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4.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的号召力。

第三条 校友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一)促进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间的联络和沟通,向校友和母校及时通报相关信息,收集反映校友对母校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搜集本班级同学的信息变动情况,每年更新一次班级通讯录,以电子版形式向校友工作处进行反馈。

(三)积极参加母校、学院、地方校友组织举办的活动,积极组织本班级校友举办各类健康、向上的校友活动。

(四)积极向母校《海大校友》等相关刊物和校友网投稿,关注校友取得的重要业绩,报道校友的优秀事迹。

第四条 校友联络员的主要权利。

(一)优先获取校友个人、各地校友组织的最新信息。

(二)优先参加各地校友组织举办的各种联谊、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经校友工作办公室推荐,可在所在地校友组织中优先任职。

(四)优先获得学校编印的相关刊物。

第五条 毕业生校友联络员聘任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遴选、推荐本学院的毕业生校友联络员名单报校友工作办公室

(二)校友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在当年毕业生离校前,公布最终名单、组织聘任仪式、颁发聘书等。

第六条 本办法由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已有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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