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39

各相关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部分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参加秋季学期答辩,近期陆续公布答辩结果。

就业中心为方便该部分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现正积极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争取政策,预计于2018年1月中下旬为该批毕业生办理派遣手续(目前尚未得到山东省人社厅的明确答复)。

各学院及相关毕业生在最终确定派遣之前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毕业生首先须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目前研究生院提供初步落实的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名单(不含留学生)见附件1。

2.毕业生本人须通过各学院查询,确认已准确上报2018届毕业生生源各字段信息,所有签约派遣手续均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018届毕业生生源库中进行。

3.毕业生本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本次派遣,不参加本次派遣的毕业生须填写“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缓派至2018年6月申请表”(附件2),于2018年1月11日(周四)17:00之前交至信息学院北楼A415,逾期未上交材料的,均视为于2018年1月份派遣。一旦申请缓派学校审核通过后,在2018年6月份集中派遣之前拿不到报到证,只能等6月份集中派遣。

4.经申请,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的签约时间可延长至2018年1月12日,1月12日前未完成签约手续(完成签约手续是指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所有步骤:与省内单位网签的需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鉴证通过,与省外单位签约的需将签好的纸质协议书录入信息网且提交至就业中心现场审核通过),同时也未按时提出缓派申请的毕业生,统一派遣回生源地,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毕业生派遣回原定向委培单位。

5.无论是否申请缓派,所有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均需于2018年1月中下旬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毕业生离校后如需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等手续,可依据就业信息网上的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办理http://career.ouc.edu.cn/html/2017/worknotice_0626/2471.html

6.其他特殊情况,毕业生到学院报告,联系人:栾杰,联系电话:66782990。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毕业生个人咨询。

7.因派遣后才能完善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因此该批毕业生档案统一于寒假开学后第一周寄出。

8.毕业生请于2018年1月12日前到信息学院北楼A415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于1月16日前交回。


附件2:秋季学期毕业研究生缓派至2018年6月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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