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7〕227号】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核的相关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度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预计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并且必须按照《关于采集2018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的通知及说明》要求成功报送生源;
(二)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日制预计毕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总数的5%,各学历毕业生分别计算。各班推荐名额分配如下:光科班3人、物理班2人、电工班3人、电科班3人、通信班3人、计算机一班2人、计算机二班2人、计算机三班2人、海技一班2人、海技二班2人、保密班1人、惠普班1人;硕士物理班1人,硕士海洋技术班2人,电子专硕班2人,电子学硕班1人,计算机专硕班4人,计算机学硕班3人,博士班2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重修或补考现象,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的,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的,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取得以上称号或荣誉至少一项;
(六)主动面向西部和基层地区、艰苦行业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被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或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 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一)各班根据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在个人提出申请、班级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初选人员,各班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着个人自愿主动的原则,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应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1(纸型A4,反正面打印,不得变动原表格式),并附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准备申请材料应认真细致,实事求是,若弄虚作假或态度不认真将影响个人评定。
(三)请各班于2017年11月16日(周四)12:00前,将初选人员的《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版,附历年成绩表原件或加盖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见附件2,各班需排序,同时报送电子版),纸质版一并报送至信息北楼A415,<a href=mailto:%E7%94%B5%E5%AD%90%E7%89%88%E6%8A%A5%E9%80%81%E8%87%B3xxxyjiuye%3Csvg%20style= width:= 1em;= height:= 1em;vertical-align:= middle;fill:= currentcolor;overflow:= hidden;= viewbox=0 0 1024 1024 version=1.1 xmlns=http://www.w3.org/2000/svg p-id=463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rder: 0px;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0, 0, 0);>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生,授予“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毕业离校前如有考试成绩不及格、重修、补考或结业,以及触犯法律和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院须及时将情况反馈学校,并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审批材料,由学校最终退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取消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届优秀毕业生”称号。
联系人:栾杰 联系电话:66782990
附件2: 2018年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