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41

各位2016届毕业生:

今年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在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是毕业生派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毕业班班长在6月14日之前将《2016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发到给王意茹!第二批上报名单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第二批离校的毕业生如果在这期间就业单位确定的也可随第一批填报。填报《2016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时,请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填报,以便于在打印户口迁移证时“个人文化程度”的更改。这期间如有个别漏报情况,为了便于统计,请单独报表,不要和已报名单混在一起,报后请给户籍室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另,填报《2016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格式注意事项:请使用户籍室提供的电子版文件《样表》格式填报毕业生信息,在表格标题处填写学院名称,表格中填报内容字体大小用宋体、10号字,每个表列填报内容居中。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填写学院第一次和第二次统计的《2016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统计时还没有接到单位通知的,各院报迁移名单时先不要将其报上来,和档案可分开进行,等单位确定后可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烦请各院分管这项工作的老师向学生讲明,避免户口误迁,给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再者如毕业生迁移证打出来后又改单位的,可将报到证办理改派后,持报到证和原发的迁移证到户籍室办理户口改迁。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可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所以各院上报户口迁移地址时只需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66782990。

 

附:《2016届××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样表.xls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