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毕业生档案整理与转寄工作指南
特别说明:
根据国家邮政总局和山东省机要通信局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级机要局不再收寄和投递大学毕业生档案,今年学校将通过EMS方式寄送部分毕业生档案。据了解,现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只接收通过机要方式寄送的毕业生档案,请务必通知每一位需要通过EMS方式寄送档案的毕业生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如用人单位执意只接收机要方式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可由用人单位出具调档函并委派专人到我校提取毕业生档案(第一批毕业生档案提取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0日之间)。
一、交档案时的分类:
去向为青岛市内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五区的用人单位;(专人送达)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人送达)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人送达)
全国其他各地均通过EMS转寄,包括青岛市的胶州、即墨、黄岛、胶南、平度、莱西;
我校跨校区、跨院系考取研究生的档案,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录取的院系(各院系自转,做好交接记录)。
二、第一批次暂不上交的档案:
所有可能延期毕业的学生,本科生中延期一年或一个月的,研究生秋季毕业的或者继续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
包括升学在内的全部国防生档案转至选培办、全部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院系;
部分因个人原因向院系申请档案缓发的毕业生,需向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学院审核,将档案直接保留在学院内,与第二批次档案一起上交;
申请缓派的毕业生档案。
三、档案编号的确定:
2015+学院编号(附件四)+学历编号(博士01、硕士11、本科31)
+就业方案的序号(三位数)。2015+01(材料)+31(本科)+001(序号)。
四、档案袋上最终转寄地址的填写:
1、通过EMS方式寄送的毕业生档案将由EMS公司按照就业方案顺序打印好EMS快递单(时间预计为7月1日),请各院系提前将档案袋页舌(编号、专业年级、姓名)填好,届时将快递单对应贴到相应的毕业生档案袋外面,务必贴紧贴严。
2、如有毕业生需要修改档案转寄地址,必须由用人单位或档案接收单位出具调档函或修改档案地址说明,请于6月28日15点前之前填写《2015届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修改汇总表》,联系并发给团委王老师,电话66782990。
3、档案转寄去向为青岛市内五区、山东省其他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档案,由专人送达,请按照就业方案在档案袋上填写好档案转寄地址。我校跨校区、跨院系考取研究生的档案,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录取的院系。
五、各院(系)交档案时间安排(调整)
7月6日、7月7日
7月6日上午:8:00-8:30医药学院;8:30-9:30海洋生命学院;9:30-10:00水产学院;10:00-10:30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点:胜利楼103办公室。
7月6日下午:13:30-14:00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14:00-14:30基础教学中心;14:30—15:00海洋地球科学学院;15:00-15:30数学科学学院;15:30-16:00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6:00-16:30海洋环境学院。
7月7日:第一组(上午:8:30-9:30经济学院;9:30—11:00管理学院;下午:13:30—14:00化学化工学院;14:00—14:3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14:30-15:30外国语学院);第二组(上午: 8:30-10:00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0:00—11:00工程学院;下午:13:30-15:30法政学院)。地点:行远楼辅楼216房间。
以下几种情况的毕业生可参照相应办法处理:
一、报名村官或者农村特岗教师的毕业生:现部分村官/特岗教师录取地方已经结束招募工作,可出具村官/特岗教师录用通知书,若尚未确定录取的,可等毕业离校至9月份之间,由学生上交最终录取部门出具的录用通知书复印件或传真件。
二、报名“三支一扶”的毕业生:(1)报名参加山东省内“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直接派遣回生源地;(2)报名参加山东省外“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参照报名村官的处理办法。
三、毕业前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不签订任何材料,待毕业生最终离校后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学生在九月份之前上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传真件。
以上几种情况都比较特殊,为便于毕业生档案保管,也便于学院将来好收取相应的材料,该部分毕业生档案可经本人同意后,提交书面申请将档案暂留院系,等毕业生最终将相应的复印件或者传真件交至院系后再发送档案。
书写档案转寄地址时,字迹清晰不潦草,字体往大了写。
确定了的能早发不晚发;不确定的尽量保留,宁可晚发不能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