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统计赴基层和西部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2浏览次数:63

关于统计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

为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现就统计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毕业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与西部地区和基层单位正式签订三方协议的2015届统招统分毕业生,包括:

(一)签约到西藏或新疆的毕业生;

 (二)签约到青海、甘肃、宁夏、贵州(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的毕业生;

(三)签约到四川、云南、陕西、广西、内蒙古(以上均不含省会城市)和重庆市的艰苦地区或行业的毕业生;

(四)到非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县级)就业的毕业生。

二、具体要求:

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学习优秀,能够在2015年6月底取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曾获奖励(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者优先。

三、请各单位认真重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学校将在此统计基础上遴选和表彰。

四、请各位填好《赴中西部艰苦基层工作的毕业生统计表》,给班长支书汇总后,班长于6月14日(星期日)15:00 972061631qq.comÐÅÏ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统计表下载.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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