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西南财经大学2015春季交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6浏览次数:71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4年第216号

主题:关于2015年春季学期选派全日制本科学生赴西南财经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与西南财经大学的本科生交换培养协议,学校研究决定从全日制本科学生中选派5名优秀学生于2015年春季学期前往西南财经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2012级或2013级金融学、财务管理、经济学、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5名。

注: 参加过其他国内外交流项目的学生不可再报。

二、交流学习时间:

2015年2月—2015年7月

三、选拔条件

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能力强;

4. 所学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交流学校专业设置及课程计划详见链接: http://jwc.swufe.edu.cn/two.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03)

四、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应按照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选修交流学校相应专业开设的相同或相近的不少于20学分课程,经我校审核认定后可替代我校相应课程学分。修读的非本专业课程只能作为选修课学分进行认定。

2、我校承认派出学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承认交流学校所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派出学生的素质测评和奖学金由学校参照交流学校的考评意见进行评定。

3、派出学生应遵守交流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享受交流学校学生的相应待遇,如食宿安排,学生证和校徽发放、图书借阅等。

4、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按照我校收费标准在我校缴纳学费。须在学校办理床位腾退手续,住宿费不退,无需缴纳对方学校住宿费。学生往返路费、学习期间各项生活、书籍、保险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17:00

2.院系初审:请院系成立选拔领导小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管理的副院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12月22日16:0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流学习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µÄµç×Ó°æÇë·¢ÖÁzhanghuiliouc.edu.cn。 联系人:张慧丽,联系电话:66782731。

3.学校统一选拔:学校将依据报名学生的学业成绩、院系推荐排名、交流学校优势学科等综合条件及报名人数情况组织面试或直接确定推荐名单,经交流学校同意接收后,报请学校批准派出。

4.申请交流的学生需慎重考虑,提前到交流学校网站了解有关信息,报名后不可随意变更。

 

教务处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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