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2015年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科研实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8浏览次数:72

各院系及相关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科研实习的通知》(留金美[2014]7031号),我校拟选派2名优秀本科生于2015年6月至8月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以下简称阿大)进行科研实习。现将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品学兼优,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

3、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2013级(含)以上本科生,选拔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4、身心健康。

5、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

二、实习内容

被录取人员将跟随阿大教授进行为期3个月的科研实习,学科包括生物学、生态学、食品科学、语言学、物理学、工程学、大气科学、农学、免疫学、口腔医学、社会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详见阿大科研实习网上报名系统相关学科要求。阿大科研实习网站链接: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uare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承担学生实习期间3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

阿大将承担学生使用图书馆、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校内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2、可申请的学科包括生物学、生态学、食品科学、语言学、物理学、工程学、大气科学、农学、免疫学、口腔医学、社会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详见阿大科研实习网上报名系统相关学科要求。阿大科研实习网站链接: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uare

3、各院系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该科研实习项目的申请,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1)请符合选派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并于11月20日16:00前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交至院系。

(2)请院系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确定推荐次序,并于11月21日11:30前将“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国外高校交流学习名单汇总表”(附件2)(按推荐次序排列)和学生个人简历等报名材料报学校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崂山校区行远楼343室)。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请于11月21日11:<a href=mailto:30%E5%89%8D%E4%BB%A5%E9%99%A2%E7%B3%BB%E4%B8%BA%E5%8D%95%E4%BD%8D%E5%8F%91%E8%87%B3%E9%82%AE%E7%AE%B1zhanghuili<svg style= width:= 1em;= height:= 1em;vertical-align:= middle;fill:= currentcolor;overflow:= hidden;= viewbox=0 0 1024 1024 version=1.1 xmlns=http://www.w3.org/2000/svg p-id=463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rder: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0, 0, 0);>ouc.edu.cn>30Ç°ÒÔԺϵΪµ¥Î»·¢ÖÁÓÊÏäzhanghuiliouc.edu.cn。

4、教务处根据报名情况通过材料审核或组织面试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获得推荐资格后的相关申请流程

获得推荐资格的同学应按时登录相关网站填写报名信息。留学基金委和阿大将根据网站

内信息进行审核及面试,确定入选名单。

具体时间如下:

1、被推荐人于2014年12月5日前登录阿大科研实习网上报名系统www.international.ualberta.ca/uare完成网上申请。

2、 被推荐人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3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协议”。

凡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未按时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不予推荐。

六、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阿大提供的名单进行录取并安排派出。

被录取人员将在加拿大开展为期3个月(2015年6-8月,共12周)的实习。人员派出后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本项目派出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的限制。

学业及学籍咨询: 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张老师 66782731;

项目及派出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王老师 6678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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