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
发布人:宋威娇 发布时间:2017-11-03 动态浏览次数:195 |
根据汉办《关于组织2018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2017]55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拟在全校选拔推荐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1. 汉办根据外方需求制定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信息表,岗位分为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和普通志愿者岗位两类。其中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原则上只面向孔子学院其中方合作院校招募,我校合作孔院2018年上半年没有汉语教师志愿者岗位,建议只考虑普通志愿者岗位。 二、报名 1. 选拔对象 2017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2. 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3. 报名程序 (1)报名者请于11月13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请于11月13日前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原件和学历学位(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至国际交流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无须填写。 三、选拔考试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四、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五、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六、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11月10日前 递交纸质材料11月13日下午14:00-16:00 学校推荐11月15日前 汉办面试并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 米丽娜、李若瑄 电话:0532-66786570 E-mail:liliya@ouc.edu.cn 附件1-2018上半年赴孔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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