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2022年夏季学期增加毕业及学位授予批次,前期已通过班级群通知,现将相关事宜整理如下。
一、参加人员
研究生系统内中期考核、实践环节审核通过,培养计划完成,开题答辩通过满10个月以上;导师认为其论文达到申请毕业及授予学位水平。
二、工作安排
1、2022年6月11日,举行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学位申请工作。不通过则需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秋季学期重新申请。
2、2022年6月12日止,研究生在“办事大厅”申请延期毕业至2022年8月19日,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
3、2022年6月15日止,2018级起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在“学位-状态查询”中如实录入学位上报信息(“思想政治表现”根据模板填写),在“学位-学位科研选择”中提交空数据。结业转毕业学生填写《未在预计毕业名单内的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单证研究生填写《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成绩汇总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登记表》
4、2022年6月20日止,研究生在“学术不端行为监测管理平台”完成查重,“去除本人复制比”≥15%者,由导师指导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情况说明》,慎重做出修改后送审、延期答辩等处理意见,不再进行二次查重。
5、2022年6月25日止,2018级起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上传送审材料,经导师审核通过,由教学秘书下载后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2018级以前研究生无需上传系统,单独提交给教学秘书进行上传。
6、2022年8月1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会,并进行后续论文定稿、学位填报、材料整理工作。
7、2022年8月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三、工作要求
1.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海大研字〔2021〕24号)要求,在学校规定的申请学位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含复审和申诉后重新评审)的次数不超过4次。送审次数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累计。请研究生认真撰写学位论文、指导教师严格把关论文质量,严谨对待每一次送审。
2.对于春季学期学位论文专家评审意见中出现“不合格”“不同意答辩”“重大修改后重新评阅”的,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论文修改情况、论文质量审查情况等对是否同意再次送审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者方可提交送审。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夏季学位申请阶段下载文件
附件3:2018级研究生申请毕业流程1(研究生端)
附件4:思想政治表现话术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MPAcc论文编写格式要求
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2022年5月26日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pdf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夏季学位申请阶段下载文件.rar附件3:2018级研究生申请毕业流程1(研究生端).pdf附件4:思想政治表现话术.pdf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MPAcc论文编写格式要求.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