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16年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系、中心):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推荐、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操作程序
1.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研究生院、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推免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2. 各单位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和复试考核工作。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系党政领导、专家教授、班主任和研究生秘书等。
3. 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大研字〔2014〕20号)(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院系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推免工作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复试考核工作参照《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内容进行。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严禁不正之风的干扰。
二、推免生的推荐与接收
(一)推荐
1. 推荐比例与推荐名额
各单位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见附件1。学院可在学校下达本单位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范围内对各专业(基地班除外)推荐人数作适当调整。
各单位拟推荐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人数不做限制,申请人最终推荐资格由学校审核与遴选后确定。
部属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2. 各种类型推免生推荐条件应符合《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3. 推荐程序严格按照《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 日程安排见附件2。
5.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由学校团委另行通知。
(二)接收
1. 各单位应参照《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有关要求组织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复试考核。复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2. 申请攻读专业为《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5-08方向)、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领域外其他专业、领域。
3. 接收本校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见附件2。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4. 各单位接收推免生名额参见《关于做好编制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工作的通知》(海大研内字〔2015〕22号)。
5.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今年硕士招生中继续实施“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12。
三、推荐、接收推免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招办联系。
联系人:王雅婕 联系电话:66782080
E-mail:wangyajie@ouc.edu.cn
附件:
1. 2016年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 2016年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日程安排
3.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4.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5.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保留入学资格两年从事管理工作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6.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推免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7.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综合排名靠前未获推免资格学生汇总表
8.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表
9.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
10.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记录表
11.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复试情况汇总表
12. 2016年硕士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实施方案
13.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本校)
14.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申请表(外校)
15.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复试考核表
16. 中国海洋大学2016年接收“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汇总表
17. 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海大研字〔2014〕20号)
18. 考场规则
19.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