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中心)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中心)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疫情防控组织
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复试录取工作期间防疫物资的储备、人员管理、各类场所的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
一志愿 | 调剂 | |||
095137 | 农业管理 | 36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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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1 | 会计学 | 1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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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2 | 企业管理 | 1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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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 | 旅游管理 | 9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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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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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1 | 财务管理 | 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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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Z2 | 营销管理 | 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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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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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601 | 工程管理(管理决策与政策评估) | 15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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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不占以上公布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按照要求于3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简历电子版(附件1)(签名处需手签)。
4.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6.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8.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
10.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附件2),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1.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附件3)。
12.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签名处需手签)。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腾讯会议进行复试,钉钉作为复试备选方案。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各专业的具体复试时间,将按有关要求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规定。
2.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必答题和专家提问。其中,必答题为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原笔试内容,依据《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大纲复试部分》设计,现场在题库中随机抽取。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并评价考生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人文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素质考核涉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未来科研潜力的考核等。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口语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工程管理(管理决策与政策评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管理学院组织,其复试具体安排见学校通知http://yz.ouc.edu.cn/2021/0323/c5926a316100/page.htm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工程管理除外)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录取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原则
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 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ibs.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崔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0532-66782622,cuiqiaolin@ouc.edu.cn
八、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九、本方案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622,联系人:崔老师
附件3: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名单及就业方式修改申请模板.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