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主管本科生工作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专家教授、研究生秘书、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织本单位推免生推荐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权锡鉴
副组长:王正林 姜忠辉 乔宝刚
成 员:王竹泉 张广海 柴寿升 杜元伟 罗福凯 董志文 高 强 彭德艳 崔巧林 薛清元 王 晓 杨 晨
二、推荐类别与推荐条件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给管理学院的普通推免生名额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科技竞赛推免生、特殊专长推免生和优秀学生标兵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由学校另行下达,不占用下达学院的推荐名额。 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本科专业 | 本科人数 | 普通推免生推荐名额 | 推免名额内含有卓越班、中法班和 “本硕博”贯通培养增加名额 |
工商管理 | 66 | 8 | |
市场营销 | 52 | 6 | |
会计学 | 65 | 9 | 1 |
会计学(ACCA班) | 50 | 7 | 1 |
财务管理 | 43 | 5 | |
电子商务 | 28 | 4 | |
旅游管理 | 42 | 5 | |
小计 | 346 | 44 |
四、推荐程序
(一)排名测算
学院(中心)测算各专业学生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与排名、素质测评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成绩测算方法如下:
1.计算课程范围:测算范围为管理学院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已开设课程,非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不予计算。其中各层面的选修课总计算学分原则上不超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如果遇到学分不可分割的情况,可以超出规定学分,但累计超出相应规定学分的课程只能是一门。在各层面规定的总学分范围内,允许学生就高选择计算选修课的成绩。
2.平均学习成绩计算方法:Σ(i科成绩×i科学分)/Σ(i科学分)
3.重修课程选取方式:
(1)初修未取得学分的重修课程:按重修后取得的较高成绩计算。
(2)初修已取得学分的重修课程:自2019年春季学期后(含2019年春季学期)所取得的重修课程成绩,在成绩测算中不可替换原课程成绩。在2019年春季学期以前的重修课程,按高分成绩计算。
4.缓(补)考课程:申请推免当年的秋季学期因缓考、补考导致尚未登录的成绩,不计入平均学习成绩。
5.交流生在交流学校取得的课程学分经认证后可转换为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完成交流学习后提交课程认证申请,经学院及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作为交流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认证转换的依据,具体测算规则由学院自行决定。
6.已修读学分数要求:参评学生已修读学分需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截止申请推免当年8月已开设课程总学分的90%。
7.非百分制课程分数认定:
五级制:优—90,良—80,中—70,合格—60,不合格—0
二级制:通过—85,不通过—0
其他多级制成绩换算参照交流学校的成绩换算标准。
8.说明事项:
(1)成立由毕业班班主任为组长,带班辅导员为副组长,主要班委和班级集体评议推荐同学为成员的排名测算小组,负责做好班级同学排名测算及公示等工作,并对成绩以及排名的准确性负责。
(2)各专业排名测算原始成绩由学院本科教学秘书从教务处系统导出,导出成绩由电子版excel表格数据和纸质打印版两份构成,各班辅导员确认成绩一致后,分发至班级推免测算小组进行计算。
(3)在班级测算小组计算成绩的同时,每位同学应对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提供的成绩单和个人教务处系统成绩信息予以核对并自行测算。
(4)测算小组成绩和个人测算成绩核对一致后,双方签字确认;如测算成绩核对不一致,则由测算小组和当事人对不一致成绩再次测算,并由班主任、辅导员现场监督记录,过程公开,测算核对一致后由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5)所有测算结果确认签字后形成测算结果并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可反映至班级测算小组,公示结束后不再修改测算结果。
(二)个人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学生的申请材料与推荐资格。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含学院)处分的学生,未按学校学院规定程序撤销处分,取消研究生推免资格。学院党委根据班级评价、学生奖惩记录和大学表现对思想品德情况进行评定,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四)综合评定
1.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以百分制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前三年平均学习成绩×70%+综合评定面试成绩×30%。
2.综合评定面试
(1)面试小组:由各系主任牵头,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包括但不限于专家教授、专业课教师、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四个方面的代表。系纪检委员列席,全程监督。
(2)面试内容:个人介绍、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潜质和综合素养等。评委向学生提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政问题、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学术素养,其中思政问题为必答题,包括对重大社会问题和社会团体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等。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为专家打分的平均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初步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需系主任、纪检委员共同签字方可公示。
3.所有推免生均须参加学院综合评定面试。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按照综合评定结果,结合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和申请人个人意愿,初步确定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普通推免生推免结果附推荐排名,原则上无并列及平行分。候补名单确定需由学院遴选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候补面试。其中,50人以上专业可推荐2名普通推免候补人,50人以下专业可推荐1名普通推免候补人。各专业候补人须参加候补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实践和综合素养,按照候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统一进行推荐。
科技竞赛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由学院初步评审,排除各种学术不端情况。
(六)公示
学院将初步确定的各类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材料、教授推荐信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反映。联系人:杨晨,联系电话:0532-66783751,电子邮箱:yangchen@ouc.edu.cn。
(七)报送
公示期满后,各院系根据公示期间师生反馈意见,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办法,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