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七届“春华”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同学:
“春华”奖学金是由校友
一、评选条件:
(一)有包容精神。热爱国家,关心他人,关注社会,有心怀苍生、兼济天下之情怀;尊重差异,博采众长,有海纳百川、雍容大度之胸襟;能吸收各种学术思想和先进文化,团结不同特质的人,组合多样化的社会资源,促进和谐发展。
(二)有创新精神。有自信,有激情,敢于质疑;敢于承担责任,善于控制失败风险,勇于承担失败后果,能够为实现创新目标不懈努力。
(三)有创新成果。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社会实践、自主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体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取得实效或拥有获奖成果。
(四)本科生原则上要求素质测评达到良好以上,研究生要求学习成绩优良。以自己的言行或成果在师生中形成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者优先。
二、奖励范围、名额及额度:
面向全校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每年奖励20个团队(含个人,下同),奖励额度为10000元/团队。视参加终审的团队情况由答辩评委确定提名奖若干,奖励额度为3000元/团队。
三、评选程序:
(一)团队自主申报,团队负责人将《中国海洋大学第七届“春华”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及2000字左右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会对各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校团委,推荐团队不超过3个。校团委对申报团队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校“春华”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二)“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分别按照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校园文化等方面,初步评出候选团队,并组织候选团队参加校内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校将举行第七届“春华”奖学金颁奖仪式,为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学校将对获奖团队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四、其他要求:
(一)“春华”奖学金意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升。往届获评“春华”奖学金的团队或个人如未取得重大进展,不得再次申请。
(二)材料报送:
①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于2019年3月11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ouclikai@163.com,邮件主题为“春华奖学金申请-团队名”;
②申请表及申请材料的纸质版请于2019年3月11日下午17点前报送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120。
管理学院团委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