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崔巧林发布时间:2018-12-07浏览次数:3401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管理学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学院研究生分管院长负责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

(二)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

二、选拔方式与培养模式

从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采取“2+4”培养模式(2年以硕士生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生方式培养)进行培养。

三、申请基本条件

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四)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六)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选拔程序及要求

(一)本人申请

硕士生于第四学期开学后的一周内将本人申请和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系、所。

(二)资格审核

学院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三)专家组考核和推荐名单确定

1.考核内容

1)硕士在读期间学习成绩。

2)硕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3)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科研潜力的相应材料。

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及导师评价(通过或者不通过)。导师考核由招生导师负责组织,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考核应给出申请者的综合排名。

3.专家组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组总人数的3/5。硕博连读申请人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名单。硕博连读申请人和“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倍。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确定拟推荐名单。

5.考核结果公布。学院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申请人的考核结果。

6.推荐名单确定与公示。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综合考核

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与当年普通招考的考生共同参加综合考核(不参加入学考试)。

1.考核主要方式

1)笔试

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知识和问题分析能力,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为三小时。

2)面试

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考生所报考导师。面试需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

2.考核内容

1)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2)外国语考核

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体检

体检标准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研究生体检标准为准。

3.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

五、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考生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进入面试。

(二)考核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

考核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考核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硕博连读申请学生需与当年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共同排序,各专业按照成绩由高至低录取。学校根据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和录取意见,每年4月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被录取的研究生当年秋季学期入学后转为博士生培养。

七、监督管理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在本院网站开辟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实施细则和考核结果等信息。

(二)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院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三)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当年度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

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不得申请硕士毕业及硕士学位。

九、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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