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15-01-27浏览次数:644

根据校团委通知面向管理学院全体学生开展关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竞赛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

工作流程:1、学生根据教务要求登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http://sjjx.ouc.edu.cn/cxcy/自主申报;

         2、学院团委登陆“创新创业项目及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智能管理系统”,根据校团委下发的评分细则进行学院学分认定;

3、校团委进行复核。

要求: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7日20:00

2学院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16:00

    3、个人申报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严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管理学院团委

附件

关于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

认定细则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办法》,学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达到相关要求,可申请一定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为规范以上几项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管理和认定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认定项目及标准

1.科技活动学分。主要面向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具体学分对应表如下:

类别

项目、标准

学分


创业训练


国家级项目结题优秀

负责人

4

组员

3

国家级项目结题合格

负责人

3

组员

2

校级项目结题优秀

负责人

3

组员

2

校级项目结题合格

负责人

2

组员

1


2.科技竞赛学分。主要面向“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系列赛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学分对应表如下:

类别

项目标准

学分


科技竞赛

国家级

特等及一等奖

5

二等奖

4

二等以下奖

3

参赛者

2

省级

特等及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二等以下奖

2

参赛者

1

校级

一等奖

3

其他奖项

2

参赛者

1


3、社会实践学分。主要面向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社会调查活动及其他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专项活动、个人参加的社会调查活动,具体学分对应表如下:

类别

项目标准

学分

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

省级

优秀实践个人

4

优秀实践队领队

4

优秀实践队成员

3

校级

优秀实践个人

3

优秀实践队领队

3

优秀实践队成员

2

校、院立项团队

领队

2

成员

1

寒假社会调查

团队

重点团队领队

3

重点团队成员

2

普通团队领队

2

普通团队成员

1

其他

个人

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2

3000字调查报告

1

参照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标准执行

4.志愿服务学分。主要面向由学校或通过认证的社会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经过项目及活动审核的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体学分对应表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要求

学分

工时学分

服务工时

每累计30小时(1800分钟)

1

表彰学分

荣誉称号

校级优秀志愿者

2

(1)工时学分和表彰学分只能选择其一,不得累加;

(2)志愿者工时的计算以分钟为单位,志愿者的前期准备和后期总结工作不计入工时统计,路程时间不计入工时统计;

(3)志愿者参加志愿者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可计入服务工时,时间以培训开始和结束时间为依据。

二、认定程序

1. 个人申报:学生在每学年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系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请,在申请记录中选择相应加分项目并以附 件形式上传支撑证明材料,附件格式为WORD、JPG或PDF,或者是包含WORD、JPG、PDF的RAR文件,且附件大小需在1M以下。

2.学院(系)审核:学院(系)团委逐一审核学生的学分申请及其证明材料,并根据各类学分的认定标准,采取适当形式对申请学生进行学分认定,通过系统后台将审核后的学院学生学分提交团委。

3.校团委确认: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学生学分;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学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校团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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