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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海大教字〔2010〕128号)和《中国海洋大学颁发双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双学士学位证书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07]27号),本科生在修业年限内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课程和学分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同时达到其它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课程和学分要求,颁发的毕业证书上同时注明毕业于其它专业;同时所修另一专业设置的专业类课程的学分达到该专业毕业最低要求学分的60%以上者,颁发另一专业辅修证书。 现将2012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范围:201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申请条件:详见附件中的管理规定; 3.申请时间:2012年3月2日-3月7日; 4.申请方式: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申请表》;申请表以拟申请毕业的双专业、辅修专业所在院系为单位审核、签章后交至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 5.学业与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66782731,联系人:席静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双专业、辅修专业毕业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海大教字〔2010〕128号) 《中国海洋大学颁发双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和双学士学位证书管理办法》(海大教字[2007] 教务处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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