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10-11-29浏览次数:231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年第143号
主题:关于2010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0年秋季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安排
     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14日,每天分4个时间段进行考试,每场考试的时间为100分钟,第一时间段为8:00—9:40;第二时间段为10:10—11:50;第三时间段为13:30—15:10;第四时间段为15:40—17:20。其中第二、四时间段安排全校通识必修课考试;第一、三时间段安排各院系专业课考试。
     2. 考试课程安排
     本次期末考试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是各开课单位上报的考核方式为“统一闭卷”和“统一开卷”的所有科目。以下课程原则上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
    (1)  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
    (2) 按教学日历要求,已于2010年12月17日(第16教学周)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
    (3)  通识限选、通识任选类课程。
2010年11月30日前,各开课学院需通过教务处网站上报本单位开设各课程的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提前考试的,需同时注明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等信息。未按规定备案而进行的考试无效。
     二、试卷命题及印刷
    1. 报送考试课程目录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目录,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6日以书面形式报教学运行管理科。过期不报视为由开课院系自行组织安排考试。(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6782257)
    2. 报送印刷试卷
     试卷(A、B卷)须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10年11月29日----2010年12月6日报送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81145)。开卷或允许携带特定资料的考试务必在试卷中说明,所有考试试卷须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格式打印,试卷格式(电子版)可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管理文件下载。通识必修理论课试题必须统一命题,A、B试卷命题重复率,本次考试试题与上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大于10%。
     3. 领取印刷试卷
     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组织人员于2010年12月28日----2010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到试卷印刷室领取试卷。(试卷印刷室联系电话:66782345)
     4.  专业课考试送取卷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将试卷送到课程考试考场。通识必修课考试送取卷的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40分钟将试卷送到各校区考务室。
     5.  涉及试卷命题、印刷、送卷等各环节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重视试卷的保密与保管工作,同一考场送、取试卷的必须是同一位教师,严防发生泄密事故或试卷丢失事故。因失职造成泄密者或丢失者,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监考工作安排
    1. 监考人员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选派本部门教职工参加监考工作,各教学单位选派的监考工作人员安排在本部门所在校区监考,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工作人员名单于2010年12月3日前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监考人员名额依据各教学单位教职工人数比例分配,具体人数见附表。  

基础教学中心

4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8

海洋环境学院

26

工程学院

4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5

外国语学院

50

化学化工学院

36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6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22

法政学院

28

海洋生命学院

35

管理学院

29

水产学院

30

经济学院

24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17

医药学院

15

数学科学学院

22


    2.  监考注意事项
    (1)  监考教师要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监考守则》和《中国海洋大学考场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持校园智能卡打卡签到,领取考务用品。
     (2) 监考教师负责查看考生有效身份证件,组织考生按指定教室、座号对号入座。
    (3) 开考前监考教师必须宣读考场规则,并认真清场。
     (4) 监考人员要按考生名单核对考生信息,由考生签名予以确认。
    (5)  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监考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留教务处备案。
    四、阅卷及归档
    1.  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4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录入教务处选课系统,有特殊困难者可送交所在教学单位
由教学秘书负责录入。
    2.  阅卷结束后须按学校规定做出试卷分析;课程考试最终成绩要附考试成绩构成说明,平时成绩要提供平时成绩记录单。
    3.  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按课程班归档,试卷及参考答案电子版于下学期开学初报教学运行管理科存档。
    4.  试卷档案要有归档目录,试卷按学生成绩单进行排序;上述各项材料均作为教学档案与试卷同时存档。
    五、其他说明
    1.  课程的考核方式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若需更改课程的考核方式须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实验课程考试成绩应以实验报告为依据,实验报告各教学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存档。
    3.  考生因身体健康、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可申请参加缓考。考生申请参加缓考需按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缓考申请
表》,并出具相关证明。通识必修课缓考由教务处审批,专业课缓考由开课单位审批。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4. 课程考试安排日程表、考生考试教室和座位号安排可以在2010年12月23日后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http://jwc.ouc.edu.cn:8080/ouc/index.do)查询。监考教师安排表和监考教师通知单于2010年12月中旬教务处统一打印后由教学秘书发给各位监考教师。
     5.  各教学单位要在期末考试前召开期末考试工作会议,重申期末考试工作和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任课教师向学生强调考风考纪问题,院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党政管理干部巡视考场,一旦发现学生或教师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教务处
                                                         201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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