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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2010年第83号 主题:关于2010年选派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山东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校际合作框架协议”和“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2005年校际合作工作计划”精神,2010年山大、海大拟互派20名优秀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一年。我校研究决定,从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9级本科生中选拔20名同学(每个学院限额4名)到山东大学相关专业进行学习,学习期间为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09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校,品德优良,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三、派出学生的培养和管理 1、派出学生按照我校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要求选修山东大学相应专业开设的相同或相近课程,每学期通过考核取得的课程学分不应低于12学分。我校鼓励派出学生在山东大学按自己的兴趣及专业要求选修其它课程。 2、我校承认派出学生在山东大学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承认山东大学所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派出学生的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由学校参照山东大学的考评意见进行评定。 3、派出学生应遵守山东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享受山东大学学生的相应待遇,如食宿安排,学生证和校徽发放、图书借阅等。 4、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按照我校收费标准在我校缴纳学费;按照山东大学有关规定在山大交纳住宿费;学生往返路费、学习期间各项生活、书籍、保险及其他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派条件的学生可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山大交流学习申请表》,到所在学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2、各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结果对报名学生进行考察,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于6月25日前将学院推荐报告、初选学生名单和《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赴山大交流学习申请表》报学校教务处学业与学籍管理科,具体联系人为何鑫,联系电话为66782731。 3、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派出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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