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海洋大学教务处通知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一、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本科生期末考试安排在2010年7月7日至2010年7月16日,每天分4个时间段进行考试,每场考试的时间为100分钟,第一时间段为8:00—9:40;第二时间段为10:10—11:50;第三时间段为13:30—15:10;第四时间段为15:40—17:20。其中第二、四时间段安排全校通识必修课考试;第一、三时间段安排各院系专业课考试。 2、考试课程安排: 以下课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安排须提前一周书面报教务处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考试,学校不予承认。 (1)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 (2)期末考试前3周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含2006级毕业班课程)课程; (3)通识限选、通识任选课程。 上述以外的本科生课程由教务处组织安排考试,考务工作由教务处和各有关教学单位共同参与。 二、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考务安排 1、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目录,各教学单位务必以书面形式报教学运行管理科。过期不报视为由开课院系自行组织安排考试。 2、试卷须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教学运行管理科(A、B试卷,开卷或允许携带特定资料的考试务必在试卷中说明)。所有考试试卷须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试卷格式打印,试卷格式(电子版)下载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管理文件。 3、5月31日—6月4日在行远楼335房间集中办理1、2两项 收取考试课程目录。 (联系人:王新梅 联系电话:66782257) 收取印刷试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6781145) 3、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组织人员于7月5日前到试卷印刷室领取试卷。(联系电话:66782345) 4、课程考试安排信息可以在2010年6月25后登录教务处选课系统(http://jwc.ouc.edu.cn:8080/ouc/index.do)查询,教务处选课系统中2010年6月25日后的考试信息为准确考试信息, 5、各单位教学秘书在2010年7月22日将A、B试题及参考答案(电子版)报教学运行管理科存档. 6、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负责汇总本单位所有考试成绩,各班级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教学单位保存,一份由教学秘书于2010年7月22日前送学业与学籍管理科(电话66782731;联系人席静)。各教学单位在报送成绩时须直接送达,不得通过传达室信箱传送。 三、注意事项 1、课程的考核方式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若需更改课程的考核方式须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实验课程考试成绩应以实验报告为依据,实验报告各教学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存档。 3、通识必修理论课试题必须统一命题,A、B试卷命题重复率,本次试题与上次考试试题的重复率,不得大于10%。 4、涉及试卷命题、印刷、送卷等各环节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重视试卷的保密与保管工作,严防发生泄密事故。因失职造成泄密者,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5、有关监考事项: (1) 考试期间,送卷、取卷的任课教师和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各校区考务室报到。 (2) 监考人员要按考生名单核对考生信息,由考生签名予以确认。 (3) 监考人员要认真填写监考记录单。监考记录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试卷存档,一份由教务处备案。 6、阅卷及归档: (1) 阅卷教师应在考试结束4天内完成阅卷工作,并将成绩通过海大教务处网页的选课系统录入,有特殊困难者可送交所在教学单位由教学秘书负责录入。 (2) 阅卷结束后须按学校规定做出试卷分析;课程考试最终成绩要附考试成绩构成说明,平时成绩要提供平时成绩记录单。 (3) 缓考试卷、AB试卷及参考答案均按课程班归档。缓考试卷归档时要在试卷右上角盖缓考标记章。 (4) 试卷档案要有归档目录,试卷按学生成绩单进行排序;上述各项材料均作为教学档案与试卷同时存档。 7、 考生因身体健康、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可申请参加缓考。考生申请参加缓考需按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缓考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通识必修课缓考由教务处审批,专业课缓考由开课单位审批。本学期的缓考安排在2010年7月22日至28日进行,其他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见教务处网页)。 四、监考人员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选派本部门教职工参加期末课程考试的监考工作,各教学单位选派的监考工作人员安排在本部门所在校区监考,监考工作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1日前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监考人员名额依据各教学单位教职工人数比例分配,具体人数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