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人字[2019]55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业绩津贴发放工作,现进行各教学科研单位业绩津贴总额的核算工作。其中,高层次项目、高级别奖励的绩效由文科处进行统计核算,高水平文章发表情况由各文科教学科研单位进行统计,文科处进行核算。
现将高水平文章绩效统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水平文章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2019年自然年内(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校文科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高水平文章,即在《中国海洋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19版)》(拟发稿,详见附件1)A、B、C级刊物中发表的文章。同一篇文章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分属校内两个文科教学科研单位的,文章绩效由两个单位平分。
二、统计要求
(一)中文文章
1.文章已被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收录的,仅填报《2019年度人文社科高水平文章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
2.文章已发表,但中国知网未收录的,填报《统计表》,提交刊物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至文科处。
(二)外文文章
1.文章被SCI、SSCI收录的,仅填报《统计表》;
2.文章未被SCI、SSCI收录的,将在明年的业绩津贴发放工作中进行统计;
3.在A&HCI、KCI及《中国海洋大学小语种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中发表的文章,填报《统计表》,同时提交《A&HCI和小语种文章级别认定证明》(附件3)。
三、工作流程
1.2019年12月23日前,各单位汇总《统计表》,由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审核信息真实性并在学院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将签字盖章的《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文科处办公室(行远楼401),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文科处邮箱gaoyanan@ouc.edu.cn。
2.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文科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文章发表情况进行审核,如有不实信息,将核减相关单位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类)业绩津贴总额。
3.2019年12月26日,文科处反馈各单位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类)业绩津贴总额及核算明细。
4.2019年12月27日,文科处将各单位科学研究(人文社科类)业绩津贴总额报送人事处。
5.2019年12月31日前,学校核拨各教学科研单位业绩津贴总额。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19版)拟发稿.zip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C级以上).pdf
附件2:2019年度人文社科高水平文章统计表.xlsx
附件3:A&HCI及小语种文章识别认定证明.docx
联系人:高雅楠
联系电话:66786103
文科处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