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1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后勤集团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0-10-22点击数:79

关于开展201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集团通知[2010]13

 

后勤集团各单位: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开展2010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集团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本次仪器设备清查工作的时间基准日为20091231,清查范围为后勤集团所属各单位,清查对象为基准日前入账的各单位占有使用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方法

按照“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采取各单位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是自查,各单位按照学校提供的仪器设备帐表,组织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仪器设备情况进行逐台件清查核实。二是抽查,学校及集团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自查结果,对其进行随机抽查核实。

三、工作内容

此次仪器设备清查工作主要包括账账核查、帐物查实、总结分析、完善制度等内容,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四、自查(1022- 11月18

各单位根据集团资产财务中心提供的仪器设备账表,对本单位仪器设备情况进行清查,具体包括查实仪器设备的现状,核查本单位仪器设备帐是否健全等内容。

1、仪器设备现状查实,依据设备帐表对各仪器设备逐一查实,将各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入设备帐表中的现状一栏(现状包括在用、闲置、丢失、调拨未办手续。对于闲置、丢失等情况的,请在备注中说明原因。)。各单位在进行自查工作时,应确保仪器设备张贴设备标签,且内容清晰、明确,以备学校抽查(空白设备标签可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

     2、各单位设备帐表查不到的设备,请确认是调拨到了其他单位还是已经丢失,如实物已调拨到了其它单位,未办理调拨手续,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如确认是已丢失的,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丢失登记表》及《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呈报表》,并附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对未办调拨手续、丢失的仪器设备,请在清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如因设备在本单位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而使帐表中的设备领用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将变更信息一同填入《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并在清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管理人变更手续。

4、对于查出有物无帐的情况,请确认设备来源,如是从其他单位调拨而来,请协同调出单位办理仪器设备调拨手续,如是未入账的仪器设备,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未入帐仪器设备登记表》,并尽快办理固定资产入库事宜。

5、帐帐核查,依据设备帐表,核查本单位仪器设备入库原始凭单是否健全,并分析单位资产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单位资产管理。

各单位在自查工作完成后,需将本单位自查结果以自查报告书的形式报到集团财务中心。请各单位于1118日前将《仪器设备资产自查工作报告》、《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调拨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丢失登记表》、《中国海洋大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呈报表》、《中国海洋大学未入账仪器设备登记表》及填写了使用现状的单位设备帐表报送集团资产财务中心(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hqcw@ouc.edu.cn)。

五、抽查(1129-12月17

1、学校有关部门及后勤集团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自查结果,随机选择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应认真配合,抽查过程中发现自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学校将对被查单位提出批评,并将实际情况记录到清查结果。

2、 请各单位结合学校《关于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员队伍的通知》要求于1022前,将本单位资产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集团资产财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qcw@ouc.edu.cn)。

3、以上各种报表从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管理处网上下载。

4、后勤集团资产清查工作联系人:刘先晓       电话:66782776

 

 

               后勤集团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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