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员工市内交通补贴发放办法
海大后字【2009】19号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市内交通补贴管理与发放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暂定集团员工市内交通补贴发放办法如下:
1.事业编人员,可以选择乘坐班车或公交车。选择乘坐班车的,由各部门核定后领取班车票;选择乘坐公交车的,则按原学校交通补贴发放办法执行。
2.企业编人员乘坐班车的,需购买班车票 1元/张,其余部分由部门补贴;乘坐公交车人员按原有办法执行。
3.班车票由各部门根据乘车人数核定后,统一到资产财务中心领取并发放(含企业编员工),费用由各部门承担,每学期结算一次。
4.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
后勤集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