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确保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实验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尤其做好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严厉杜绝师生违规操作与管理疏忽。
三、各单位要在假期前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注意对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重点隐患区域进行专项检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
四、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并向所在单位进行备案(见附件1),严格落实实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五、节日期间实验室申购管控化学品仍通过 “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学校办理备案时间由10月5日顺延至10月9日,请各实验室提前做好管控化学品使用规划。节日期间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活动暂停,请各实验室妥善做好危废暂存工作。
六、各单位务必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单位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自查与整改,学校节日期间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盖老师:13105322717
李老师:1386988123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