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活动,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促进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校所有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近3年发生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实验室,将列为学校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象。
三、工作安排
1、6月24日-7月3日,各单位自查。
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填写《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整改,实行隐患排查、记录、报告、整改的“闭环管理”,并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电子版发送至liheng@ouc.edu.cn,纸质版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崂山校区行远楼221房间)。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各单位自存备查。
2、7月6日-7月8日,学校现场检查。
科学技术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照各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检查落实、督促整改。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李恒 66782523
科学技术处 袁宁 66782625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