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要求和评审工作安排,学校拟启动2021-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要求,整体规划、科学论证,以保障基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为原则,结合前期申报项目执行状况、兼顾预算的可执行性,申报2021-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与申报要求
(一)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
1.学校全局性、系统性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由相关部门会同有关学院共同提出2021年建设内容及需求。
2.示范性实验教学重点建设项目。各单位根据规划建设重点需求进行申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与专家组成评议组进行遴选论证、分年度建设。
(二)常规建设项目包括各单位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教学实验室内部环境改造等。
(三)申报工作要求
1.重点建设项目填报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以下简称《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 中的《2021年计划设备购置明细表》。
2. 实验教学设备购置项目
(1)实验教学设备购置应以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为标准,鼓励购置国产设备,严格控制购置高精尖设备和进口设备;设备购置类专项经费不包含管理费、调试费、装修费、改造费、辅料和设备运行维护费等。
(2)单台套价格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购置,须说明其购置理由:该仪器设备对本科教学任务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所购设备需提供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设备选型和报价依据。
(3)根据教育部申报通知精神,对成套购置办公软件、低值存储设备,打印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硒鼓、纸张等办公耗材,试管、烧瓶等损耗性强的实验室器材,原则上不予支持。
3.教学实验室内部环境改造项目是指教学实验室内部环境改造,主要包含基本装饰装修、综合布线、水电和门窗修缮等,不包含办公、会议室以及学术报告厅等与实验教学非直接相关的建设内容。
实验教学设备购置项目、教学实验室内部环境改造项目由每个学院(中心)实验教学中心分别作为一个子活动项目进行申报,填报附件1《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2021-2023年设备购置明细表与环境修缮预算表》、附件3《本科教学实验室2018-2019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工作进度安排
1. 5月中旬前,各单位在前期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规划基础上,充分调研论证、统筹轻重缓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本单位2021-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各单位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应遵循实际需求、注重实效与可执行原则,经费预算不超过上年度校内评审额度。
2. 5月17日前,各单位上报2021-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材料电子版(附件1至附件3)。除实验教学设备购置项目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只需报送2021年度建设需求。
3. 5月底前后,学校组织专家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教学实验建设项目进行论证,结合考察前2年购置设备在本科实验教学中的效益确定各单位建设项目和经费申报额度。
4. 6月20日前,各单位根据学校论证建议,修改《子活动申报书》,并报送修改后的附件1、附件2电子文档(附件1要求为有签章的扫描版),经教育部专家评审通过后,列入学校2021年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库。
5. 2021年本科智慧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时间安排下半年进行。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以及时间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66782253行远楼219房间
电子信箱:chenxu_b@ouc.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