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业务安排

发布者:高义强发布时间:2020-02-29浏览次数:458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及《学校教职工返岗返校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也统筹兼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国资处将充分利用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公模式。现就学生返校之前(315日)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公时间安排

到校到岗: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网络办公:全时在岗,线上及时办理

二、资产建账、移交、调拨、报废等业务

1.教职工均可登录学校“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正常办理。

2.暂停报废物资的回收业务。

联系人:侯玉玲 

三、物资设备采购相关业务

1.分散采购业务(20万元以下)

分散采购业务申购流程不变,全部通过学校“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线上正常办理。

联系人:王淑洁  卢羽佳

2.可行性论证业务

原则上非必要不召开现场论证会,急需申购的项目建议采取网络视频论证、书面论证、电话论证等形式,并保留好相关记录。急需申购且购置金额4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王淑洁  宋  超

3.采购合同审核签订业务

采购合同通过学校“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合同管理系统线上发起签订、审核,急需盖章的合同请提前预约。合同电子签章将于近期上线使用,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卢羽佳 

4.物资设备验收业务

仪器设备验收尽量采取“少接触,不见面”等方式进行,急需验收的项目请提前3天联系。

联系人:宋  超 (崂山)

孙正祥 (鱼山)

5.暂停仪器设备维修审批业务。

四、实验室危废回收、管控化学品申购等服务

学生正式返校前,所有实验室危险废物回收活动全部暂停,请各实验室对实验产生的固体、液体危险废物分类包装,妥善保管,严禁随意丢弃、倾倒。管控化学品管理系统将延后启用,实验室内现存的管控化学品要分类规范存放。

联系人:盖涛     李恒  

五、有关经费支付业务

根据学校财务处通知,国拨经费预付款结算业务需预约后才能办理。其他日常经费报销、劳务费发放暂停办理。

联系人;张呈琳  

六、房地产相关业务

1.涉及青年教职工公寓、开具各类房屋证明、货币化等业务正常开展,疫情期间请提前预约。

联系人:徐玲红  

2.公房维修、公房调整协调等工作正常进行,疫情期间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刘挺利  

3.疫情期间原则上暂停办理人才公寓、青年教师公寓、博士后公寓等选房、退房业务,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涉及数据提供、表格填报等工作正常开展,尽量采取线上方式。

联系人:庞海林  

4.未尽事宜及综合协调。

联系人:汤占利  

七、其他业务

机关设备维修审批可正常办理,国资处印鉴使用可正常办理。

联系人:高义强  

316日后,相关业务将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按此方案顺延或另行通知。

其他急需办理事宜,请联系处领导。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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